酒店客人的摩托车不见了

发布时间:2024-05-11 15:5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客人在酒店入住,入住登记时问了服务员门外通道可以放车不,服务员回应可以,之后客人入住。次日早上客人向酒店投诉摩托车不见了,酒店解释没有专门的停车场,通道是两家酒店进出的通道,平时也放了车,但是都没有人看管,照理说既然放了车就可以放了,但是属于消防通道不可以做停车场。客人报了警,警察那边是让双方调解。客人就要求酒店赔偿。酒店说既然报了警,就看警察怎么说。之后来来回回几次,都是一样的结果。最后一次是不见摩托车的客人就咬定服务员的那句话,可以放。要求酒店赔偿。酒店老板的亲戚说那你就找那个服务员。服务员在其中有责任吗?

问题解答:

没有责任。
可以停放 不等于 停车场
没有合同关系.

如果酒店老板指认某一个服务员说的,可以停车。那只能说,这个老板很傻,因为他自己承认服务员在工作的时候让客人停车了,那么损失应该有雇主,也就是这个老板承担。

像你所诉,遇到此事,只能打官司,不然你是要不到赔偿的。

服务员是根据他看见的回答客人的。客人应该问清楚,是否有人照看,如果服务员说有,这样他就有责任。其实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两个人在争吵,一个人把话说大了“我要杀了你”可遇巧的是这个人每过几天真的被人杀了,难道就咬定是和他争吵的那个人杀了他吗?所以服务员说可以放,那是他看见有人放过他才告诉客人可以放,我觉得这不怪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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