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04年底进入酒店工作,07年7月1日才给我买了一险(养老保险),一直没帮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我签劳动合同,我不想签,因为我对酒店很失望。由于我是酒店管理者还算好的才有这些。请问行家:按照法律,酒店欠了我哪些方面的福利待遇??请帮我列举,如果我辞职,通过劳动仲裁我可以得到哪些?谢谢!
是四星级宾馆,规模很大的
问题解答:
如果通过劳动仲裁那赔起来不得了的,现在开酒店的老板都很不容易的,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能力赔你,如果没钱,执行起来也是比较困难的.你如果想走还是私下里叫你赔点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