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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2:1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县交通整治虽说是得到了改善,但我县一些开车的司机不懂交通法规,让我们这些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都得左顾又看的,难道说这就是改善吗?与其它县的比起来,我们的这些交通整治改善其实没有得到更大的改善,我想问一下我县的交通法规是否健全了?

问题解答:

两方面。

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应该迅速快捷,小跑通过。非机动车应下车推行,这样不给道路造成拥堵。

此外机动车要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所规定的,遇到人行横道减速,对经过人行横道过马路的停车让行。

法制健全是逐步完善的。不是一撮而就的。至少现在几年比起前几年就人行很多。以前人行横道是借道,现在人行横道路权在行人。

我以我信仰,我的名誉发誓,所说之事实无半点虚构,地点就是岩屋口乡,五家田村到青龙岭村公路。每公里26万,承包者是乡党委书记李书记老同学,在承包期间无任何公开招标迹象,由他亲自指定,在与村签承包合同时,是直接的知识。无承包商?(彭青林)则罢也口号。在质量监督上,又他指定劳保站罗同志,承包商(彭青林)把石料采购承包给劳保站罗同志。开那石料图片,谁都明白,官商勾结,各自得益,这不是很好的典

老百姓不懂法规,可行政执法人员总该懂吧,为什么星期天及节假日为什么总能看到有些公家车更甚者公安等执法车,满大街的乱跑,难道真的都是在加班执法吗?自己都管不好怎么能管住别人呢?真是滑稽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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