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产权人:我、我父亲、我母亲、表哥、嫂嫂、侄子(5岁)、我外婆(2006年死亡)
房屋是闸北的商品房,是拆迁后购买的。建筑面积82平米,1985年竣工的。
房产登记日为2005.3。当时的价格是80万。
现我表哥、嫂嫂、侄子(5岁)愿意退出产权人,他们另外有商品房。
另外我父亲有一处使用权房。
现在我要把产证上去掉表哥、嫂嫂、侄子(5岁)、我外婆(2006年死亡)的名字。
但我去闸北房产中心问过,他们说如有产权人死亡要先做公证,然后视情况做交易
或赠与。想请教一下怎样操作交的税交的最少,公证时要公证些什么问题?(此处住房内没有户口)谢谢了!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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