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2000年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当年师范生是收取学费的,每年5000元。2004年从师范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市一所中职学校任教至今满5年整,现在我其他在中学任教的同学都拿到了退还的学费,只有我们学校音信全无,我想知道是职教与普教的差异还是单位人事的问题?希望有人能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谢谢。
问题解答:
师范生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领取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问问学校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