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2008年2/29号上班,2009年3月份续约,至今公司一直没有给办理综合保险卡,但是合同找不到了都。我想,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即使合同没有注明,那么也是一定要缴纳的,如果没有缴纳就是违法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拨打12333,没有用的)是直接跟公司提出,还是等不做的时候,以此来索赔?
问题解答:
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先提请公司办理综合保险卡(这个卡必须是有公司办理的)并补足欠交的综合保险费,如果公司有疑义的,你可以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当然是越早提出越好了。
只要办了综保就有卡了,不可能单单办卡的。
先跟单位协商,不行就申请仲裁,最后起诉。你举报也是一个办法啊!
首先跟公司提出,看公司这边怎么回应,如果公司一再拖欠,不予交保,那只好等不做以后,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了,协商不成的话,只能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