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大家好!
请问施行社的会计在收到导游交回来的接团结算单时应做什么处理?(结算单的内容是:应收组团社的款项,导游在旅行过程中垫付的车票,景点门票,住宿费,餐费及其他个项加点收入)
会计分录怎么做?
帮帮忙,谢谢
问题解答:
应收组团社款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导游报销的项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车费、景点门票、住宿费、餐费
贷:现金
导游加点收入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导游报完帐,分列出来的各项 价格写到行程计划单里面 看看发票要开多少金额,自己灵活调整下各项数值,加上利润跟你开给客户的发票金额相等就OK了 利润除以发票金额一般在6%-9%之间。具体的根据具体情况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