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团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责任是否属于旅行社?

发布时间:2024-05-15 12:5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在签过合同的旅行社带团过程中受到第三方的威胁,旅游者的损失怎么赔?是不是属于旅行社的责任是根据什么划分的?(如在路上遭到歹徒抢劫,车被卡车撞…)

问题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如不属于责任免除,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有两种保险可以保障突发事故
其一是旅行社责任险,必须投保,这类险种适用于有于旅行社的原因照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比如:旅行社带领客人去不安全的地方旅游,去没有保障的目的地游览,适用没有手续的大巴车造成交通事故等
其二就是人身意外伤害险
这个是客人需要额外交保险费的保险,适用于正常游览情况下发生的意外的理赔,比如正常的交通事故,比如游览摔伤,比如事物中毒等等的理赔
如否是旅行社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在正常游览范围内发生的意外都是由意外伤害险赔付的,旅行社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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