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各位人事专家∶我司在上海有一员工,预产期在12月15号,而她的产假亦即将在同日开始,故现在想同一下,是不是在15号开始至产假完全前,我们公司就不用给她发工资了?(即12月的工资只是1号到14号),因为我们给她买了生育保险。还有年度的奖金要给她发吗?虽然她在休产假,但社保还是要买的,不过个人部分的供款,是不是等她回来上班发了正常工资之后扣回呀?谢谢!
问题解答:
根据上海劳动法,孕育期的工资福利与上班时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