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原来在富士康工作,后来不干了因家中有事,请假没请给,我就自离了,到11号竟然没发工资,1700块千钱呢!我是6号自离的 竟然没我的工资,旷3天工到9号,说是到9号就有工资,为什么不发我的,想问个答案。这样的事负法律责任吗? 工资还能拿到吗??
问题解答:
付出了劳动当然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不管你是自离还是公司开除你!
但由于你违约,公司有权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地扣除一些招聘费、培训费什么的,公司须有证据证明你的离开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不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上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让他们责令公司支付你工资。
要自离还想拿工资的话,只能10号开始矿工了
找劳动仲裁
公司明确规定你这种情况是没工资的,我也经历过和你一样的情况。也是没工资
只能怪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