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上海闸北区一男子先后与三个女人各生下一女,均未结婚,并且还都生活在一起,大女儿已20岁左右,最小的也有4岁。请问上海市计生办会对此事如何处置?
问题解答:
未婚先育以及重婚,按照《婚姻法》要重罚。
二楼说的就不对,既然是未婚怎么能构成重婚罪那,有的时候我看国家管的太宽了。未婚先孕怎么了,那女的愿意,男的也愿意,双方都愿意,也不妨碍其他人,瞎操心,国家也管那用不着的。管理管理腐败好不好。
计生办处置他之前法院会先处置他
没结婚就出生的小孩叫私生子,那个男子估计也不是上海人,女方更不可能是上海人,上海计生办是不管这类事情的
应按重婚罪处罚。
计生办 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