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西藏导游证挂靠事宜

发布时间:2024-05-18 04:2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2006年在桂林报考全国导游证,07年7月拿证,之后没有从事导游工作,也未年审,现在我计划明年3月去西藏做导游,我该办理哪些手续,核心问题是a:我需不需要先在桂林年审?b:如果我不年审,直接凭导游资格证能否在西藏加试口试部分,进而获得西藏本地导游证?谢谢

问题解答:

全国导游证要有效的话必须年审,否则你的资料已经盖红印了,连续2年还是3年就不能调取了,也就是说没有你了。
直接在西藏考就是省导游证了,也能用的。没事。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我区的实际,在西藏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热爱西藏,热爱西藏旅游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导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外语水平较高的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5.无刑事犯罪记录、非邪教组织成员、无非法出入境经历。
6.无吊销导游证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张红底彩色照片,其中二寸二张,一寸三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毕业证原件必须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予以认证或者经由西藏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在网上核实);
3.本人户口本、户口卡片及其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是否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是否邪教组织成员、是否有非法出入国境的经历等);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当年身体检查证明或当年在西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办理的健康证明。 二、非本地户口人员报考导游的条件

非本地户口的区外人员(包括户口在内地,人在西藏工作的人员)在西藏报考导游仅限小语种。如:日语、韩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等语种。具体条件是:除具备本地户口人员报考条件之第1、2、3、6条规定外,还必须具有国内院校外语旅游专业本科学历,外语水平需达到所学语言的毕业等级要求;同时须在报考前提供毕业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待我局培训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藏报名。

三、区外持全国证导游人员来我区从业的要求

1.仅限于小语种导游人员(日、德、法、西班牙、俄语等);
2.必须提前将本人的相关资料(导游员资格证、IC卡等原件)寄我局培训中心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藏办理报名手续;
3.进藏前必须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导游证异地转移手续;
4.必须参加西藏地方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办理换证手续,允许在我区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5.服从西藏自治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6.对于未经政审、培训、考核、注册登记、换证等程序而私自在我区从业的导游员,一律按“黑导”给予吊销导游证、高额罚款等严厉的惩处。
7.经批准进藏从事导游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挂靠在西藏圣洁导游服务中心。

四、报名时间:2007年3月15日----3月20日

五、报名地点:西藏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六、报名程序及要求:

(1)填写报名表

考生需据实填写《2007年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及考试报表》,并由所在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签署报考意见;

(2)政审登记

考生持填好的报名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免冠近照(彩色红底),经政审合格方予以登记并建档。

七、培训收费: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于2004年6月1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旅游行业培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04]406号)的规定合理收取培训费及考务费等,共计1150元/人。

八、培训课程安排

1.培训时间:2007年4月5日—5月25日
2.培训教材:采用国家旅游局为我区导游人员编印的专 门教材:《西藏导游解说词》、《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
游业务》及《马克思主义“四观”》等课程。
3.培训师资:由西藏大学旅游管理及导游专业的资深教师及具有丰富导游服务工作实践经验的旅游行业专门人员执教。 附: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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