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旅行社管理条例者请进

发布时间:2024-06-27 04: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关于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虚假广告的处罚。
1.内容
2.需连接文件地址。
好像没有具体的处理细节,例如罚金多少之类了的?

问题解答: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四)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和广告宣传;”
3.《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4. 《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旅游业务广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禁止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旅游者。”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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