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放款(上海中国银行)

发布时间:2024-05-10 14: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各位好:我家贷款买了二手房,现在已审批下来。已过户。买卖合同规定凭收件收据送交银行后7天内我们付第三笔款,由银行代为支付。(没规定银行不支付会是什么后果。)但是现在现在银行说不能凭收件收据放款,必须等产证出来。卖家现在说我们违约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在法律上违约么,如果卖家上诉,该怎么处理呢?

问题解答:

银行是不对。你办理到这个流程,银行就要放款给卖家的!

咨询下律师吧

分期付没房产证给你吗?

像你这个情况很正常,本人从事房产行业出生,现在在银行贷款部门。
首先,提前放贷就是你说的做收件收据放款是有卖家要求的,而且这费用和买房没有关系(当然你们事先约定除外)
第二,就算你们事先约定说做提前放贷,现在由于银行原因放贷不了,和买房没有任何关系,责任在银行不在你
最后,由于下半年银行信贷收缩,银行有权利不接受收件收据放款,你让他去诉讼吧,看他能告得了银行不,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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