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李寄存须知

发布时间:2024-11-03 02: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谁能提供个酒店行李寄存须知,要详细点的!

问题解答:

行李寄存须知
  一、 寄存时间:6:30-22:30,逾期领取的按两天计算,以此类推。

  二、 易燃、易爆、腐蚀、违禁品不办理寄存,违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 寄存、领取时双方当面点清、检查核对、交接。

  四、 计费单位:

  1、小件行李寄存,以单件每10千克(不足10千克的尾数按10千克计算)或体积在50cm×40cm×30cm以下为一个计费单位,按天计收。

  2、每1千克小件行李的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为轻泡行李,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五、 收费标准:2元/次(天)。超过重量、天数、体积,每档加收100%。现金、各类票据证件、手机、摄像机、电脑、手饰、公文包、背包、重要资料等贵重物品、机械配件、精密仪器、超重物品、家禽、宠物等视情况计收。

  六、 行李寄存期间如发生损坏或灭失,予以修理或参照市场同类商品价格折旧,适应赔偿;如行李内夹有贵重物品、现金、相机、音响设备、证件、易碎、易损物品等,旅客如不事先声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不给予赔偿。

  七、 行李寄存期间,中途不得从行李内放入或取出物品。

  八、
  旅客遗失提取行李凭证,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挂失,并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核对行李内物品无误后方可领取。如在挂失之前已被冒领的,本站不负赔偿责任。

  九、 行李寄存超过30天不领取的,按无人领取物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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