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病假的工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2 12:5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上海
11月23到27号,我请了五天病假
我现在工资是3500每月
请问到12月发工资的时候,按劳动法,我应该是多少工资(不包括任何保险的计算)?

问题解答:

如果你的病假已经得到公司的批准,那么根据你在企业的工龄不同,下面公式比例X 不同

病假工资为月基本工资的70%,5个工作日,3500*70%*X/21.75*5
正常工作天数,16个工作日的工资3500/21.75*16

如果您工龄8年以上,X=1,上述3138,为11月工资

如下是上海地方规定,在劳动法下的细则: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
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
沪劳保发(95)83号

四、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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