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房拆迁的分配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4 17:4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父母有6个子女,私房土地证上是父母的名字,现父母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这间房有5个户口,我是小女儿,没有户口在里面,遗产房面临拆迁,旧房评估费为20万,动迁款为30万一个户口,为150万,动迁协议还没有签名,动迁组要求我们家自己协商,现在我请问一下律师,我们是拿20万的1/6,还是总数170万的1/6?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每个地方的动迁协议都不同,是不是有户口的人才能拿动迁款,没有户口的人只能拿遗产房的旧房评估费?
父母动迁发生时早已去世.里面的户口有大哥,二姐,三哥,大哥的女儿,三哥的女儿五个户口,实际居住人三哥的女儿和三哥2人,5个户口被列为被安置人,私房土地证上是父母的名字

问题解答: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父母被列为被安置人,你可以获得更多;如果在动迁发生时早已去世,那么你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而父母遗产的确定要根据房屋的建房申请人确定份额。你仅能在你父母享有的房产份额内继承父母的遗产。

但是,毕竟上述解释是依据的法理。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处理方法有时会大相径庭,你获得170万的1/6并非没有可能。鉴于有关事实你没有叙述清楚,上述解答仅供参考。

你们家又会有大的纠纷了。这个纠纷是现有的人法律给的。本身法律规定就有矛盾,双方都会有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遣产是私房,也就是父母的私有产权的房屋,整个房屋都可以看做遗产,所以可以平均分,但是动迁政策上又规定了按户口给钱。有户口的为了多分就会拿出这一条来。所以最好还是大家协商,各热退一步,和平解决。

应按170的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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