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上海成立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实是一个研发中心,没有行政,没有销售,没有管理人员.只是个技术部门。这种情况,能否每月营业税和个税都零申报?也就是说因为没有销售,所以营业税肯定是零,个税我可不可以委托外企公司来支付他们的工资和个税申报?这种操作在上海可行吗?营业执照的主营可不可以是“研发中心”呢?不存在销售和服务方向。可以吗?
问题解答:
可以成立这样的分公司.每月可以零申报.不过税局会来查你.营业执照里可以写***的研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