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自用房中的一间存放物品,手写协议,未写期限,房费为取物时交,请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发布时间:2024-05-18 13:3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出租自用房中的一间存放物品,手写协议,未写期限,房费为取物时交,请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租客几个月未来搬物品,也联系不上。请问房主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吗?房主能把物品搬出去吗?麻烦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解答:

你合同里漏写一条啊,就是在XXXX时间后不取货物,视为弃货了,由房屋主人自行处理。
这样的话约束力就大了点,万一有一天房租超过货值了,他肯定就不来了。
你处理又不敢处理,又怕万一哪天人家来拿货。
这样的合同真是无限期执行了。
对你极~~~~~~~~~~不利啊!!!!

如果不是非法物品的存放协议应当有效,问题是没写存放期限,那房租如何计算呢,如果是无期限的,取物时一并支付费用的话,只有几个月联系不上,你无法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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