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要有相当的意义
问题解答:
朱自清先生虽然以散文名世,但他后来长时间在大学任教,讲授“诗选”(以《古诗源》为教本)、“歌谣”、“陶渊明诗”、“新文学研究”等课程;出版有《新诗杂话》、《标准与尺度》、《诗言志辨》、《论雅俗共赏》、《经典常谈》等文艺批评。其学术研究著作,有着很深的学术造诣。这种厚实的为文积淀,似乎是那一代学人所共有。这种积淀的得来,自然与他们读书、爱书有大关联。
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引发他对哲学兴趣的一部《佛学易解》,就是从这家书局得到的。
后来到北京大学读书,专业就是哲学,朱自清就更喜欢佛学书了。当时佛经一类书多在西城卧佛寺鹫峰寺一带,他曾到寺里面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书。当时是一个阴沉的秋天的下午,街上就朱自清一人,后来他在文章中回忆时还说:“这股傻劲回味起来颇有意思。”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大学毕业后,朱自清在江浙一带中学教书,后来被聘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朱自清没有力量缝制棉袍,便到街上去买了一件马夫用的毡披风。这种披风有两种,一种式样较好且细毛柔软,但价贵,朱自清买不起,便买了一种粗糙但便宜点的。
这件毡披风由于太过显眼,成了教授生活清贫的标志,以致后来多次出现在回忆朱自清的朋友的笔下。但它却为朱自清进城上课拦挡了风寒,晚间又铺下当褥子,虽然说起来颇叫人心酸。此时,再想想那件当出而不能赎回的皮大氅,叫人更感到读书人痴迷于书的程度。
朱自清的背影里写得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