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问题解答: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