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前台销售员的工资

发布时间:2024-05-05 06: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应届毕业生,有机会到旅行社做前台销售员,但实习工资十分底,只有500,我想知道转正以后的工资是多少,请问有人能够准确的告诉我吗?
包括其他补贴等.这个工作有发展的机会吗?
谢谢
百分之一是什么意思啊???
我可以去问这个公司吗?/

我是在深圳的中国旅行社

问题解答:

就这个水平了!百分之一的是2000每月!

自己看看吧!了解一下自己工作单位,有没有能力和实力给你,是不是实现诺言。

  1.根据旅行社的类别及收益多少来定前台销售的工资,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对工作的喜好程度做出选择。
  2.中国旅行社最初分为: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分管于: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  在2000年以后国家旅游局不再具体管理旅行社的事务,全交由当地的旅游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旅行社工作核心是计调,计调工作做好了,旅行社的工作就都能干了,如果是刚入行,不要过多考虑薪酬,对于刚入行的来说薪酬最高的是导游,前台是重复性工作,对个人没有什么好处,稳定且没发展,所以不建议做这个。

一般是3000块钱左右,有的是底薪+提成,有的是固定工资。

基本工资加上提成收入。
销售的工作无论在各个行业都是基本薪资保障为辅,销售业绩为主。多数服务行业基本工资可能只能保障基本生活,如果在大城市可能基本生活都很难保障,但是业绩分成给的很多,往往可以到公司利润的20%-50%,有的甚至可以达到70%。
目前前台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在2000左右以北京标准,提成在20%左右。其他各个区域、以至于各个公司都有不同的之行标准,不可以一概而论。

一般来都都是底薪加提成的 底薪不会很多 关键就是销售出去单子拿的提成

一.纯佣金制
纯佣金制指的是按销售额(毛利、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作为销售报酬,除此之外销售人员没有任何固定工资,收入是完全变动式的。纯佣金制的销售报酬制度在美国有20%的企业采用,国内企业运用得也较多。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收入
=销售额(或毛利、利润)×提成率
纯佣金制的实施需要一系列的条件,具体包括:已有人获得众所周知的高额收入;收入一旦获得,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开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时间勿须太长;纯佣金制适用的产品应是单价不特别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观的产品。

纯佣金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销售报酬指向非常明确,能激励销售人员努力工作,它还将销售人员工资成本的风险完全转移到销售人员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的压力。当然,其弊端也很明显,完全的佣金行为导向使得销售人员热衷于进行有利可图的交易,而对其他不产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视,有时甚至会损害公司的形象;纯佣金制带给销售人员的巨大风险和压力,减弱了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二.纯薪金制

纳薪金制指的是对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工资制度,而不管当期销售完成与否。纯薪金制在美国有28%的企业运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个人收入=固定工资

当推销员对金钱以外的东西(如荣誉、地位、能力锻炼等等)有了强烈的需求时,再单纯地采取提成刺激的方式,激励的效果就不会很好,这时宜采用纯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识分子云集的销售队伍中,或是实行终身雇佣制的企业里,采取纯薪金制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必然手段。

纯薪金制的优点表现在易于管理,并使员工保持高昂的土气和忠诚度。但由于对销售人员缺少金钱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锅饭”作风;固定工资制的实施给评估销售人员的业绩带来了困难;不利于公司控制销售费用;工资晋升制度复杂且产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够吸引和留住较有进取心的销售人员。

三.基本制

基本制指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内容,销售人员有一定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即底薪;如果销售员当期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设置指标,则超过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实际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纯提成制的特点,使得销售人员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与销售成果挂钩;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给员工提供了相对固定的收入基础,使他们不至于对未来收入的情况心里完全没底。正因为基本制兼具了纯薪金制和纯提成制两者的特点,所以成为当前最通行的销售报酬制度,在美国约有50%的企业采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或“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毛利率×提成率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名义上实行的也是“工资+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规定如果当月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则按一定的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规定每月每人的销售指标为10万元,基本工资1000元,当月不满销售指标的部分,则按1%的比例扣款。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全额提成制。

四.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确定所有销售人员总收入之和,然后在本月结束后,按个人完成的销售额所占总的销售额的比例来确定报酬,从而瓜分收入总额。公式表示如下:

个人月工资=团体总工资×(个人月销售额÷全体月销售额)”或“个人月工资=团体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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