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都不是上海户口,请问可以在上海登记结婚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00:3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可以说具体一点吗?

问题解答:

不可以.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申请.

可以哦.

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就可以在上海登记结婚。

如果你是非上海户口,只要你到你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申请开立“户籍证明”,也就是证明你的户籍在什么地方的一张纸,就可以在上海登记结婚。户籍证明只有派出所能开,只要你的户口在它的辖区内。

如果你的另一半也不是上海户口,也只要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开一份户籍证明就行了。

不可以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发表时间:2004-4-28
办理项目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各区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单位
地 址
结婚接待时间
语音电话
接待电话

黄浦
中华路101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63185355
63777913

卢湾
合肥路315号201室
周一至五下午,周六
53963012
53963426

徐汇
漕宝路80号D座三楼
周一至六
64325542
64325545
64325543×802
64325547×802

静安
延平路123弄15号
周一、二、五
下午1:30-4:30,周六
62672863
62719228

长宁
武夷路333号
周一至六下午1:00-4:30
62251100
62251100×216

普陀
北石路609号二号楼一楼
周一、三、四、六
52803612
52564588×7103

闸北
天目中路749号71号二楼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下午4:00)
63805326
53550041

虹口
玉田路195号
周二、三、四、六,

周一、五上午8:30-11:00
969183826
65523241

杨浦
齐齐哈尔路828号
周二至六下午1:30-4:00
969183003
65419450×
2423

闵行
莘庄莘潭路80号
周一至六上午8:00-11:00
64886900
64984950
54530884

浦东
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一楼
川黄路201号
周一至六
58984550
68751667
68542222-81008(合欢路)

68651522(川黄路)

嘉定
塔城路560号
周一、三、五、六
59528196
结婚59528242
离婚59528667

宝山
友谊支路79号
周一、三、四、五、六全天
56122335
56122335

南汇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一、二、三、五、六全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58012424
68018414

奉贤
新建中路542号二楼
周一至六

57420620

金山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六
57320237
57324119

松江
松江区人民北路153号二楼(松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六 8:30-16:30(补领结婚证书 周三 8:30-16:30)
37811890
57727552

青浦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六
69714231
结婚69714230
离婚69714233

崇明
兴贤街31号
周一、三、四、六

59611302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救济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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