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子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5 01:2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们是江苏人。早年我爷爷在上海工作,跟一个广东人合买了一间平房。大概八九个平方。后来那个广东人回广东了就把房子留给了我爷爷,后来年纪大了由我爸爸顶替爷爷的工作,房子也就自然继承了下来。我爸在上海工作了十多年后住的地方(兴国路)拆迁了,我爸搬到了复兴中路,分了间房15个平米,当时换房还交了一万多块钱。不过现在每月要交三十四块一毛钱的房租,因为是公房,虽然户主是我爸,不过没有房产证,我爸倒是上海户口。不过现在已经下岗回到了江苏居住,那房子现在出租掉了。
大体就是这样的情况
我就是想问问:1、就应该没有房产证吗?
2、如果将来拆迁,我爸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还有没有房子会分给我爸,不会没收了房子吧?

问题解答:

首先,我要问你,你爸现在在复兴路上的15平房米公房,是否有房屋租赁证,如有房屋租赁证,承租人必须是你爸的名字。接下来要想得到房产证,你首先得把现在的住房通过物业公司买下来,取得产权证,之后就可或者是出售,或者是等将来有机会动迁。现在的动迁是按住房的建筑面积计算的,根据房屋的地段等级来补偿动迁费。也可根据需要要求分房。这是动迁对象的两种安置办法。所以,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不会没收房子的。

1.有些房子允许没有房产证,如公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每月缴房租,不得买卖。

2.公房折迁一般不能得到补偿,但可以给你动迁安置,另租一间给你或其它什么,反正给你一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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