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代售机票的公司,其机票收入都是代收的,收钱后再返还给航空公司,按收入计点数提成的。在收款的情况下,机票就是合法的发票,代售机票的公司无须再另开发票,而机票的其它各联要返还航空公司的,因此变成该公司的收入没有合法的凭证留下,或需开具,这样的情况如何可准确核算其收入,让税局不会对其产生任何的置疑?
问题解答:
这种情况下,代售机票取得的收入,并不是该公司的收入,所以不能用机票销售款做为该公司的收入入帐,该公司的收入,是按照销售情况而取得的提成,对于这部分提成,该公司应该开具服务业发票给航空公司,同时用服务业发票做为取得收入的凭证。
这个问题很敏感 所以我晓得也不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