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一家美容院上班,一天要做12个小时以上的班,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加金的!因为我们工资是拿提成的,我一个月算下来可以拿到2000元的工资,可是公司还要扣掉我们10%以上的工资(这都是辛苦钱啊!),请问这合法吗可以告他们吗?因为公司并没有和我加什么金和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扣我的钱?
问下齐齐,你最后那个速算扣除数是怎么扣算的?
交税是不是就是(工资-1600)×5%??
不到1600就不用交,麻烦了!
问题解答: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目前法定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但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擅自提高的情况,因此各地实际的费用扣除额并不一样。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目前上海市实际执行的费用扣除额为1 600元。
不合法,你要交得个人所得税是(2000-1600)×5%=20元
楼上齐齐227 有个错误:上海执行的工资扣除标准是1600元
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按照你所说,公司没有帮你办理任何手续,也就是说也没有按照正规的途径帮你缴纳个人所得税,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看你所缴纳个人税的明细单的。
去举报他们,根本就不用扣的
这是黑的很啊,,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