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自还,对吗

发布时间:2024-05-20 00:3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继承人在其对父亲继承财产的限度内,承担有限的偿还责任
比如说,继承了1万元,但其父亲有3万元的债务,继承人继承后偿还1万就行了,另外2万不承担偿还义务

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个人债务独立。个人债务由个人承认,用个人财产偿还,父债子还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但是,如果父亲去世了,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就应当用父亲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父亲的财产不能全部清偿的,超过部分子女是不用负担的。这个也属于个人责任独立,虽然看起来是子女替父亲偿还了债务,但是还债用的是父亲的财产,可以看作上父亲人格的延伸,仍然是父亲自己在承担债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如果你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那你就必须承担遗产范围内的债务,范围之外的不用负责
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就没有还债的义务

不对!债务随着债务人的离去而消失.前提是债务人破产或继承人有能力是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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