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旅馆的申请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5-07 03: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指的是申请书

问题解答:

开办旅店业

审批项目依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第4条。
2、北京市实施《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细则(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第4条。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批准后2个工作日制作许可证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书;
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无上级的除外);
3、法人代表任命书、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资企业的外方代表需持北京市居留证复印件,非本市户口需提交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
4、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政审材料;
5、经营用房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质量鉴定书(区县局房屋质量鉴定站出具);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7、方位图、平面图;
8、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9、治保会或治保小组登记表,从业人员名单;
10、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回执单,将申办材料移交复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办人。申办人补充材料完毕后,经查验合格,转入复审程序。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在军事禁区、重要仓库和要害部门200米范围内不得开办旅店业;
2、房屋建筑牢固,楼层服务台设置合理,具备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
3、具备相应的防火设施,涉外旅店业须有烟感报警装置;
4、客房内床柜摆放合理,通道不得小于120厘米,床柜间距不得小于70厘米。门锁一律用暗锁,并有防插片开启装置;
5、出入道(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安全出口具有明显标识,安全门向外开启,配置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
6、利用人防工程和地下室开办旅馆业不得设置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须设两个以上出口,距出入通道最远客房不得超过60米,人防工程按照《人民防空法》办理;
7、财务室、行李室等重点部位门窗须设“三铁”防护,并设专人负责;
8、须配置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并使用特种行业管理专用软件;
9、250张以上床位须设专门保卫机构,250张以下床位须设专门保卫人员;
10、客房区须与办公区、文化娱乐设施分离,或设专人把守。
本岗位负责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现场进行检查。
对符合复审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交审定人员。
不符合复审标准的,中止审核,在行业审批检查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后,转审定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主管处(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提出审定意见,转审核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定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程序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核标准的,签署意见。
时限:3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待市局审批完结后,按工作标准制作许可证,并通知申办人领取。
时限:2个工作日。
六、监督措施:
1、审核情况每月向上级报告一次,年度总结报告。
2、建立投诉制度,每个单位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
3、对投诉处理由分县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受理。
4、对投诉案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5、纳入内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

具体费用视乎所处地理位置,规模等而定.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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