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4-05-16 09: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A.15日 B.30日 C.45日

问题解答:

A.15日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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