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在的个税起税点多少?我工资2500,发下来税单上说06年缴税为零,这是怎么回事啊

发布时间:2024-11-08 02: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同事一个一百多,一个两百

问题解答:

根据税法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

因此,目前上海市实际执行的费用扣除额也为1 600元。

由于题中相关信息欠缺,无法具体说明税款计算过程,请参阅:http://hi.baidu.com/acco125125/blog/item/68ffa644f5d04082b3b7dc63.html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试算一下。也可以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咨询,相信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低以1600元的不用缴纳。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目前法定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但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擅自提高的情况,因此各地实际的费用扣除额并不一样。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回答者:acco125125 - 高级经理 七级 11-14 12:54

目前上海市实际执行的费用扣除额为1 000元。

请参考: http://iknow.baidu.com/question/1336945.html?fr=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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