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受伤得不到赔偿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01 23:4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2006年9月26号随公司一起跟深圳招商国旅到清远市碧溪漂流景点旅游时意外受伤(前门牙被抛起的船奖击断)。回深圳后(景点没有医院)在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1800余元(交通费除外)。我通过招商国旅向景点(其实受伤是在景点内,证明景点存在安全隐患,招商国旅说他们自己没责任,我又不知道责任在谁,该向谁提出赔偿。)提出了赔偿全部医疗费,另外赔偿2000元的后期治疗费用。(向医生咨询得知假牙保养得好一般可以用几年或十几年,保养得不好几个月甚至十几年都不一定,这样就存在后期治疗的费用的问题,2000元根本没乱要!)
我现在每餐吃饭都会想着牙齿的事情,根本不敢使用门牙,水果都不敢直接吃,骨头都不敢啃!玉米瓜子就更不用说了,担心弄松弄断牙齿,晚上睡觉都会经常做梦牙齿掉了,而且经常洗脸用力过大牙齿就会出血,严重影响生活与工作!
通过旅游公司的协助,最后保险公司赔了400余元(已到帐),景点答应补偿1000元(旅游公司可垫付),招商国旅答应补偿300元。不过这1300元招商局要我签完事故处理协议后付款。对我提出的2000元赔偿却没人承担责任。
我前几天曾经向深圳旅游局的监督部门投诉,他们说我的事情已经过了60天投诉期,他们不受理。我不知道60天的有限期到底怎么规定,我以为只要60天内向对方提出赔偿了就可以了!(事故发生后我我当时就向景点提出赔偿,回深圳后也向旅游公司提出过赔偿的事情他们都没有不同意,旅游公司要我治疗完后再谈赔偿的事情。)我不明白,意外发生后向旅游公司或景点提出了赔偿,他们都没有表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有向旅游监管部门再投诉的必要吗?晕!
我今天又次到旅游公司去了,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这种事情(消费者受侵害得不到合理赔偿)很多,只怪自己运气不好,其实投诉也没什么用,到时景点知道了不补偿或不承认你也没办法,那时只有打官司,那样更麻烦!
现在维权咋就这么难呢!我很矛盾!想放弃,但又不甘心!眼看就到春节了,难道就没有人能为我们这些弱者说句公道话吗?希望大家能帮帮我!我已准备周五到旅游公司领取了剩余1300元并签下了那份不公正协议,那也是迫于无奈!没办法,过年我还地靠它生活!对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来说,哪有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去打官司!再说打官司还得花钱!
补充:我今天打电话到深圳招商国旅想下午去取钱,对方说财务没时间,老总出国了,等老总回来签名。我怀疑就是在拖时间,不可能这点钱要老总签名才能拿!

问题解答:

你的情况属于旅游意外伤害,景区应付一定责任,因为你所买的门票中应含有保险费,也应注明了多少赔偿数额,如果你出团前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也应按比例赔偿你治愈以前得医疗费,如果实在没人管,找个媒体曝光他们一下,或天天去旅行社耗,尽管旅行社没责任,打官司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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