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里上班,10多天了,不想做了,每个月要扣100块的押金,辞职的话,就是给批了,也要2个月才能拿钱,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4-05-19 19:1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如果走人,老板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解决问题?

问题解答:

当然不合理了,而且是严重违法。
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拖欠、克扣工资,否则职工有权随时辞职,根本就不需要单位批准,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补偿数额为应发工资的25%。
所以,你这种情况可以随时辞职,让老伴结清工资,并给你补偿金。如果老板拒绝的话,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去举报,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你的工资和补偿金。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

这个是合理的 因为你突然离职 他们必定要重新雇人还是比较麻烦的 你可以写一封诚恳的辞职信尽量说明原因婉转一些 他们会体谅你的

不合理是违法的,
你才上10天班,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3个月,在这3个月内可以随时离职并结算工资.你只是在试用期内他们应该现在支付你的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百分之百不合法!!!!

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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