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关于自书遗嘱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8 00: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有一套产权房,离婚后一直和儿子一起居住。今年再婚后我写了一份书面遗嘱,表示死后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并且有见证人在场。后来听说书面遗嘱还需要我后妻签字注明她愿意放弃继承权,请问有这个必要吗?如果不让后妻签字,那这份遗嘱还有法律效力吗?在我过世后儿子能否拿着这份遗嘱和房本直接去办理房产过户?是否最后还得需要我后妻去公证处签字放弃房产呢?

问题解答:

不需要。你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而遗嘱继承的效力要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在有遗嘱时,就适用遗嘱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只要是被继承人自愿亲自书写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须其他任何人同意。

不需要您后妻同意的.您那房产是在接婚前就有的.所以是个人财产.所以不需要征求您现在的妻子得同意.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