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005年12月与上海一家外企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

发布时间:2024-05-15 08: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由于公司即将搬迁到江苏省太仓市,我的户口也被牵入江苏省太仓市。就业协议上写的是签3年,实习期一年,每个月工资1500员,违约金是两个月工资。公司并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个公司协议中所说的合法么?我现在辞职的话需要交违约金么?如果不交违约金和和另一家单位签约可以么?如果交了违约金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一累的?谢谢了!!!!

问题解答:

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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