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上海,女方杭州,如何办理准生证?

发布时间:2024-05-14 12: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他的户口是上海的,我的在杭州。年末的时候有宝宝了。本来要去医院B超了,可是说没有准生证是没有办法做B超孕期检查的。现在只知道要先办理结婚证,其他的,还需要什么证明?
还有就是准生证是要在他所在户口地办理的还是我所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的?
急。谢谢。
那么我去办理准生证的话需要哪些材料的?
除了结婚证之外。

问题解答:

在派出所办理: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行(1996)第198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综(1996)第050号文规定:全国统一样式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10元。
补充说明:准生证只能在妈妈所在地办理,属于所在的人口管理范围,但不影响报上海户口。
准生证具体我不清楚,好象要怀孕三个月以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医院建立专门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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