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驾奔驰撞死人应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08 17: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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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首先要看这个少年是否已经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十四周岁和十六周岁之间的话,只对部分重大犯罪负刑事责任(其中不包括交通肇事罪);而如果已经满了十六周岁,就要对全部犯罪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很显然,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行为。假定这个少年已经满了十六周岁,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他没有后一款规定的恶劣情节,就很可能在三年以下从轻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如果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该少年的监护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岁,就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法律同时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犯罪时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得适用死刑缓期

17岁吧,偷他爸车那个,哎呀。养这样的造孽啊

我们都不是法官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岁,就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但是法律上还分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故意杀人在《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交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杀人在《刑法》第23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考,你还真有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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