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医保费,可以入“应付福利费”吗,收回员工自付部份又怎样做账

发布时间:2024-05-14 01: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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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单位按当地规定的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都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税前扣除的,不需要入福利费支出。
收回职工自付部分,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二是通过收取现金。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医保费,直接入管理费用;入“应付福利费”的话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哪方面都不好。

收回员工自付部份: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医保费,直接入管理费用;个人收回的部分计入其它应付款,垫付是计入其它应付款,收回时正好一冲,平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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