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2005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95元,根据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2007年度缴费基数暂按2005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196元)、90%(1345.5元)、100%(1495元)确定,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标准中自由选择,待2006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07年1月起进行基数调整差额补收
目前是897.摘自“青青岛社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