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

发布时间:2024-05-18 00:0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现在有一块宅基地,计划近期建一栋房子!但是附近有一路高压电线通过!请问各位在高压电线附近有什么具体要求!比如离多远?最多房子能建多高比较安全? 多谢了!!!

问题解答:

1.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为1.0米,1千伏至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0米,66千伏至110千伏为4.0米,154千伏至220千伏为5.0米,330千伏为6.0米,500千伏为8.5米。
  2.英国流行病调查人员的结论:居住在有电磁辐射下的儿童其白血病发病率为700分之一,比居住在无电磁辐射的儿童发病率(1400分之一)高出一倍。
  3.瑞典国家工业与技术发展委员会的结论:1)15岁以下儿童如果暴露在平均磁感应强度大于0.2微特斯拉的环境中,则患白血病为一般儿童的2.7倍以上;2)若磁感应度大于0.3微特斯拉为3.8倍。
  4.美国加州健康科学评价机构的结论:“电磁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流产等的危险性的增加,可能引起自杀和成人白血病。”

  5. 高压线是如何对人产生影响的? 其安全指标值?
  高压线中传输大电流,大电流产生的磁场对人的健康有影响。
  英国专家认为:高压线产生的磁场安全值为0.4微特斯拉(μt),高于该值,儿童将面临患病风险。

  我国的高压线建设标准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我国的标准规定:磁感应强度低于100微特斯拉就满足高压线建设标准)

  6.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220千伏的高压线在百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32千伏的高压线在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埋藏在地下的高压线只在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7、高压线对房地产的影响已经显现
  业主们发现高压线对房产的影响已经开始了,1、高压线附近的房屋租金价格下降;2、高压线旁的二手房的买卖也受到影响,高压线使得辛苦奋斗了一辈子才换来的房子面临贬值;

  开发商也发现高压线附近的房屋销售不顺。距其的安全距离室外不得低于8米.

  *** 建设用地的概念: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 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临时用地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 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施工 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土地。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 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概念: 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 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 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土地使用者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 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 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 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哪些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 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征用哪些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 以划拟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 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一)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各为多少年?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的出让金、 由市、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多少比例确定? 40%。

  △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些方案?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 地方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方法和用途是什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两年。
  △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 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 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 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批准之日起几个月内全额支付? 3个月内。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 哪类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 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哪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哪级政府裁决?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 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 几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1年内。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 有未利用地的,其审批权限分别是多少?
  (一)不足一公顷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公顷以上,不足四公顷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四公顷以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在收到征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几天内,先知 相关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农业税?十五天内。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什么标准计付?
  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哪级政府提出,报哪级政 府批准?
  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 准。
  △出让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准 权限分别是什么?
  (一)临时使用基本农田的,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
  (二)临时使用其他耕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临时使用其他土地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多少米内禁止采石、爆破、架 设高压电线?
  50米。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县级人民政府 的批准权限: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
  △哪个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 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设施 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由哪级政府另行规定?
  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省人民政府规定,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限额面积 是多少?
  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使用荒山的不超过230㎡。 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谁组织实施?
  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安全第一
2.尽量远
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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