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营业部需要缴纳国税吗?

发布时间:2024-05-08 14: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旅行社的营业部,总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我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写的是:“为主办社招揽业务并提供咨询。”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也不销售商品,也没有现金的往来,仅仅是做咨询服务,这总情况需要去申报国税登记吗?由于本人在这方面比较菜,麻烦各位大侠说的详细点,清楚点,辛苦,辛苦。
前几天有国税的稽查人员来跟我说,我们的营业部与总部不在一个区办公(但是在同一个城市),所以要按所在区的规定办理国税,我想知道他的这种说法合理吗?国家税法有这种规定吗?还有所得税归国税范畴,我的营业部是2006年11月末注册的,涉及所得税吗?具体什么情况才涉及所得税呢?谢谢了~~

问题解答:

你说的营业部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内部非法人组织,而且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你们营业部其报税的,所有的税负问题都由你们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申报缴纳。

但是有一种情况:你营业部在外地,那么你需要总部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然后你可以持此证明到当地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总部申请总部所在税务局在总部几种缴纳。

所以你现在的情况只要总部没有要求你去办税,就不需要你单独办理。

另外你的营业范围属于营业税范畴,不属于国税管理。只有涉及到的所得税属于国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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