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同事出差在外地,07年3月13日住一酒店,我和同事各一台电脑放在酒店房间,出去吃完饭的工夫,回来酒店房间门开着,两台失窃一台,由于,当时入住登记时不是我登记的个人信息,所以酒店以我未和酒店发生消费协议为理由拒绝赔偿,天呀..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啊. 当时失窃时也报了警,但我知道指望警察帮我找会是不太可能的了.
问题解答:
报警解决。并且报警后一般来说消协就不再受理你的投诉了,因为刑法高于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