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考驾本现在都考哪些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6 23: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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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内容难度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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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年1月7日 7时48分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本报讯 昨日,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公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同时废止。
  昨日,本报记者得到确切消息,我省的驾照考试,也将于4月1日起执行此新规定,这就意味着4月1日起我省的驾考难度将明显增大。
  按照新规定,驾照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下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下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下称科目三)。

  关键词●科目一考试
  公安部定基本题型 各省可建题库
  据了解,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驾考科目一的考试内容包括7个方面,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具体内容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关键词●我省执行 今后驾考难在哪里
  昨日,本报记者采访后了解到,修订后的新规,对于科目一的考试规定并无变化,驾考的变化和难点,主要在科目二和科目三。
  原先的科目二考试,只要考倒杆就可以了,今后,这一科目还要加上原先的科目三考试内容。
  4月1日以后的科目三考试,其变化最大,考试难度也是最大的。原来的科目三考试项目,全部成为科目二的考试内容,新的科目三考试项目,改为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的考试项目。
  我省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此新规,所增加的驾考内容,主要是驾驶员的操作技能,特别是在真正道路上的实际驾驶技能。

  新规引发两大问题
  记者昨日得到确切消息,我省的驾照考试,将于4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规,这将带来一些新问题。
  科目三的考试场地如何解决?按新规,科目三的重点是考查学员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技能,而在4月1日前修建新的考试道路,显然是不合实际的。
  那么,究竟该选择什么样的现有道路作为考试场地?我省交警部门表示,这将是交警部门一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这种道路既不能太复杂,又不能是偏静态的道路。针对这些问题,交警部门将专门开会研究并最终确定下来。当然,这种考试有可能采取人工考官进行考试。
  4月1日前报名的学员,怎么考试?我省交警部门表示,4月1日以后,我省将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内容和合格标准进行驾考。4月1日前报名的或在4月1日前仍未完全考试过关的学员,都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考试。

  关键词●科目二考试
  项目不少于4项 应先考倒杆
  据了解,驾考科目二的基本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即为倒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这一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另外,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关键词●违法扣分 扣分分值为5种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三、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不按规定让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逆向行驶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关键词●科目三考试
  新设了多项上路驾驶项目
  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本科目考试合格评判标准,与科目二一样。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另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1,理论考试
2,移库和倒库
3,路考和实地上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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