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有一旅游团 一天9点钟到一景点自由活动 导游说9点半集合 如果9点40不回来我们就出发 决不等个别迟到的人 迟到的人给我打电话 我告诉你们下一个景点 你们自己来 结果9点40到了却有4个人没回来 导游告诉司机开车 过了一会那四个人给导游打电话 导游说你们自己打车来 费用自负
请问 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哪章哪条规定
问题解答:
既然签了合同,就应该照章办事.否则大家伙儿的工作都好展开嘛.
其实现在旅游市场的紊乱,有那么一部分是由于团员的无组织,无纪律引起的,并非全是导游利益熏心.
要么别跟团,跟团就这样,很麻烦的
有约在先,需遵守时间,按照合同办事,违反有人处置。
不要管 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哪章哪条规定
首先这个导游的服务态度就不对
你可以去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