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这颗珍珠应该属于酒店还是顾客?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5 04:0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2004年5月25日,成军为钟慧过生日,在财源海鲜酒楼请钟慧吃饭,钟慧点了一个清蒸鱼。当鱼被端上桌后,酒楼服务员当场给鱼剔骨头,发现鱼肚内竟有一颗大珍珠,随后,财源海鲜酒楼将该珍珠据为己有。成军认为大珍珠应该归自己所有,向酒楼索要被拒绝。第二天这件事被专门给酒楼送鱼的鱼贩武进知道,也向酒楼索要珍珠,三方僵持不下。成军认为他在这里吃饭,虽然还没买单,但根据合同法和酒店惯例,鱼的所有权应归他珍珠是鱼的天然孳息随鱼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所以珍珠应该归他;酒楼认为成军构成不当得利,他要的是鱼珍珠不是交易对象,成军应该将不当得利珍珠返回给酒楼;鱼贩武进认为鱼是他从海里捞的,鱼和珍珠都应归他,是劳动所得,他跟酒店交易的是鱼,并不知道有珍珠,鱼前钱里不包含珍珠的钱,酒楼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珍珠。

1、你认为,这颗珍珠应该属于酒店还是顾客?为什么?
2、如果所有权若属于顾客是属于成军还是钟慧?
3、珍珠的所有权是否同鱼的所有权同时转移?

问题解答:

属于顾客。

1.属于顾客,2属于成军3是的

1.属于顾客,2属于成军3是的
回答者:一米绿色 - 试用期 一级 4-22 19:53

属于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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