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定,差旅补助一天50元,而国税说最多一天补25元,那我该怎么做,既可以补50,又合乎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3 08: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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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能够标准、支付凭证等。文件中对出差补助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你单位只好拿着本企业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备案,同税务机关协商,尽量达到统一的意见。如果税务机关提出每天25元的标准,你们必须要执行,如果不执行,那意味着对你多列费用冲减利润的25元要进行纳税调整的,是要补交所得税的,弄不好还要给予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所以不要掉以轻心啊!相信我的回答对你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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