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目前所在一个四星酒店工作,对其中财务运作有些不解之处,请行家前辈给予指点,不胜感谢!
1、我所知道营业税有种方法是根据销售额来核算,但实际操作存在一些客人消费并没给发票,对于这部份税务局是怎么规定的,如果酒店刻意隐满收入,税务局有何核查办法;
2、存在些挂往来的客户,平时消费时挂账,月末或收款时,开具发票结算,请问对于这些收入是在何时确定即能符合法律规定又能简化核算;
3、营业税核税有哪些方式,对于酒店行业的税负又有什么规定吗?
问题解答:
1。对于无票收入,应该交税。但是企业一般都会隐瞒收入,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税务局可以根据你帐上所记的收入查到,也可以根据你们消费小票的票号连续性进行核查,也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评估,你要作出解释才行。
方法:A。作两套帐,一个自己看,一个对外。
B。小票同一编号印双份,每逢单日用一套小票,双日用一套,这样
就可以把收入减少为50%。明白了吗?
C。税务局日常估计营业额,你可以和他们解释一下,人来的多,消费的少。关键是给税官们上贡就可以了。
2。A。预交款,每月未结算开发票,你可以作预收款处理,根据消费单上的记录进行区分,月未汇总进收入。B。预交款并当时开具发票,你可以作预收款处理,根据消费单上的记录进行区分,月未汇总进收入。当时开的发票,冲无票收入,明白吗?
3。营业税的核税主要是看税务局来定,他可以根据估计你的营业额作为每月最低的税款,如果你们经常超过他们核定的额度,他们会再次提高你的核定额。如果你们认为他们核定的不合理,可以充分说明理由,申请重新认定,关键是给他们上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