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请教---有关房产过户,变更,交易(上海)

发布时间:2024-05-22 10:5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4年在上海普陀购期房一套,首付款及所有费用支出都是我个人的,个人贷款40万,当时未婚,银行抵押贷款,产权共有人,以及现在的产证,都有女友的名字,1年半后,交房,同时和前女友感情破裂,前女友自愿放弃所有产权,并且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加以说明。现在的问题是,房产证上一直有她的名字,为了去掉这个名字,伤透了脑筋.找过交易中心,银行,抵押,担保公司.最大的问题,交易中心要求还清贷款,再交易,更名.我还有30万的贷款,工薪阶层基本上筹不到这笔钱,还清贷款这条路行不通.我的交房日期是05年12月,5年内如果按照交易处理的话,肯定要产生一笔交易税,数目可观,不是我希望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

1. 如果按照相关手续,最终银行方面同意贷款协议变更,变更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必须先付清贷款,就可以达到变更产权证的目的?

另外,多次问过普陀交易中心咨询处,答复都是,还清贷款,买卖,付交易税,最后变更。但又咨询了其他几个区,他们倒是说可以不用还清贷款就可以办理过户,请问,上海的各个区之间执行的政策怎么不统一?
除了一定要还清贷款这条路,还有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还望指点!?
hu500108 ,谢谢你的回答。
请问,在上海“必须先付清贷款”有没有政策上的文件、规定?

问题解答:

1.即使银行方面同意贷款协议变更,也必须先付清贷款,才能达到变更产权证的目的。
2.因为你现在与银行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贷款未清的情况下,房产始终处于抵押状态,如果允许改名,如何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如何了结你们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

你可以做转按揭啊
要么你和下家协商
让他帮你还贷款,比如80万的房子
你让他先给你30当定金
你把钱还了
再把余额给你
再和他去做过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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