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的,我及女儿的户口都在我妈家,现在我新买了住房,想把我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新址里,请问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办理的程序?多谢!
问题解答:
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有的房产证都不用),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常住人口市内迁移函”(我是去年办的了,这个函件的名字记不准确了,大概是这个意思)。然后携带此迁移函、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新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你家里其他成员的户口已经迁入新址了,应该有一个户口簿了,你还应该带这个户口簿去;如果这个房子里还没有别的户口,那么你就带前述三样就可以了,再准备大概10块钱的户口簿工本费)
现在电脑联网的,带身份证,原户口簿和房产证,小人再带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直接到新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
原户口在宝山,现在浦东买房后,进行迁入。
咨询派出所,只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就可以。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新房房产证。
如果离异的要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小孩要带出生证明。
除户口本外,其它材料都要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