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大学毕业后在酒店找了份临时的迎宾工作,前两个月每个月要在工资里扣除100元所谓的服装押金,我现在干了两个多月了,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在那里干了,我把辞职报告教给大堂经理已经五天了,可是他好象没有往上边教报告的意思,还给我说,说我干的时间太短了,他没法给老板交代,不允许我走,即使我走了押金也不会给我了!可是我当时去的时候他们并没说干的时间短就不退押金啊!我现在就想他们要是不给我押金,我就是把衣服都烧了也不给他!我还能要来押金吗?该怎么办啊?关于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问题解答:
可以先直接想总经理反映,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签什么文字协议之类。其实也很麻烦,我想你也是嫌麻烦才有烧衣服之念,有时候打工就是这样,我们总是被动的,算了吧。换个工作的时间总比花在折腾上好,又影响自己心情,以后找工作注意点就好了。祝你开心。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他们会退给你的。
算了,弄一肚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