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我女朋友是05年6月份登记结婚的。我们都是上海人,只是不同区的。现在我想把她的户口所在地区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区。可是我这里派出所的人说不让迁,理由是:我们家的人均面积不到7平米。请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嘛!!!?
问题解答:
有的~~否则就变成困难户,要给困难补助金的。
再买一套房子就可以了.不用太大,一室户也行